2020年装机规模1200万千瓦
生物质热电联产获政策大力扶持
生物质热电联产的黑马之姿日趋清晰。
国家能源局在2017年7月印发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指出,“大力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从严控制只发电不供热项目”。在本次印发的《意见》中,这一理念被再次强调,需“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构建区域清洁供热体系,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建制镇提供民用供暖,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
县域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被委以重任。300万平米以下县级区域内,新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热电联产,采取加装生物质锅炉等方式满足清洁供暖需求。在大中城市及人口密集、具备条件的县城,依托当地热负荷,稳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同时,常规发电项目的供热改造也被列入重点任务。根据实际项目类型,对已经投产的农林生物质纯发电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沼气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地进行供热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周边地区提供供热服务。在资源丰富地区,将具备条件的小型煤电改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并结合热泵、蓄热装置、太阳能供暖、能源互联网等建设区域综合清洁能源系统,打造小型区域能源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为推动生物质能供热,《意见》表示,生物质能供热在锅炉置换、终端取暖补贴、供热管网补贴等方面享受与“煤改气”、“煤改电”相同的电价政策,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可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优先支持,并积极支持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向配电网内用户售电。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不仅将对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提供更多助力,更将为生物质供热行业,乃至我国整体用能结构的优化升级起到有力推动。
目前,生物质热电联产的发展已迈出实质性步伐。
2017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持续推动生物质行业由单纯发电向热电联产方向发展。作为生物质热电联产行业发展的初步探索,这一文件的颁发、施行将为生物质热电联产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提供可靠参考,也将为生物质行业的不断完善、升级贡献力量。
年利用量不足总量10%
生物质供热储备丰富前景广阔
“生物质成型燃料密度较大,热值相对较高,低灰低硫低氮,是唯一可以储存、运输、燃烧利用的固体新能源。”据中国生物质能源产业联盟生物质能供热专委会主任委员熊健介绍,在同等排放标准下,为获得相同热量,生物质能的成本能够达到天然气的60%甚至更低,在工业供热领域具备较大竞争力。
与此同时,根据《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我国生物质资源总量每年约4.6亿吨标准煤,而实际年利用量仅为3500万吨,尚不足资源总量的10%,行业发展挖潜空间巨大。
根据发展目标,到2020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将达3000万吨,到2035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将达5000万吨。相较2015年仅在800万吨左右徘徊的年消耗量,巨大发展空间将为行业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为替代农村散煤,城镇中小区域内将通过集中供热或点对点供热的方式,加快发展以农林生物质、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燃气等为燃料的生物质锅炉供热。尤其是每小时消耗量大于10蒸吨的大型先进低排放生物质锅炉,将作为建设重点项目,为中小工业园区以及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工业区用户提供清洁经济的工业蒸汽,在降低中小企业用热成本方面做出更多贡献。
生物质燃气行业也将得到积极推进。以畜禽粪便、秸秆等为原料发酵制取沼气及提纯形成生物天然气技术将加快发展步伐,生物天然气将作为锅炉燃料或并入城镇燃气管网为城镇供热,大中型沼气工程也将逐渐成为周边居民的供气来源。
可喜的是,2018年1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秸秆的气化清洁利用。这一文件的印发,不仅将有效减少秸秆焚烧、助力区域生态环境提升,更将为生物质供热提供更加充沛的热力来源,对于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提供更多助力。
在环保水平方面,《意见》明确,生物质锅炉严禁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其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水平。同时,推进生物质锅炉示范建设,提高环保排放水平。
熊健指出,目前,我国生物质能清洁化利用等方面技术已相对成熟。仅需在专用锅炉中燃烧并适当除尘,生物质成型燃料就可达到与天然气相同的烟尘及氮氧化物排放水平,二氧化硫排放更远低于天然气。大量的实践也已证明,在实际运行中,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已完全达到天然气水平,较为成熟的污染处理技术将为行业发展提速保驾护航。
背靠我国充沛资源储备,借力有形之手送来的阵阵春风,希望生物质供热行业能够抓住机会,实现行业发展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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