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农业厅联合召开秸秆禁烧治理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晶,省住建厅建筑监管处副处长万根华分别介绍了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化和禁烧工作情况。
石晶说,江西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出台了《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就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责任分工、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做出部署和要求。特别是201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强力推进、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省直各有关部门加强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监管方面的制度设计和督查指导,市县各级切实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工作部署和调度,实施禁烧网格化管理,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成效明显。
加强机制建设,秸秆管控制度进一步完善
为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疏堵结合的露天禁烧长效管控机制,省级层面按照“因地制宜、源头防控、综合施策、以禁促用”的原则,出台了系列重要文件。
一是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部署。2018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加强露天禁烧管控等方面做出了总体部署。
二是明确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2018年7月省农业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了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重点任务,并明确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出台了县(市、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奖罚机制。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赣环财字[2018]29号),对全省100个行政县(市、区)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奖罚机制,省市县三级共筹措9200万元资金,用于奖罚,督促、引导各县(市、区)切实取得秸秆禁烧实效。四是修订了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特别是2018年为强化生物质项目发电布局管理,省发改委对规划进行了修编,全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由原规划布局的26个56万千瓦调整为34个79.1万千瓦,目前已上报国家待批。
强化过程疏导,从秸秆产生到利用全方位推进
加强秸秆产生源头控制。一是开展秸秆资源量普查。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今年4月份开始在武宁县、信丰县、瑞金市、万载县、金溪县、德兴市等6县市开展早稻、中稻和一季晚稻、双季晚稻、大豆、甘薯、花生、油菜等作物秸秆资源产生量的抽样调查与测定,为摸清全省秸秆产生量基数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控农作物秸秆留茬高度。今年7月份,江西省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秸秆还田首个地方标准--《机械化稻草还田技术规程》,明确规定了水稻联合收割机应安装稻草切碎或粉碎装置,留茬高度控制在15cm以内,切碎稻草秸秆长度不超过10cm,切碎长度合格率不小于90%,均匀抛洒田间,均匀度不小于80%。有力推动了从源头减少秸秆产生量。三是采用资金奖补激励秸秆全量还田。落实了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经费,宜春市今年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开展秸秆全量还田技术示范,补助示范点建设与农机具购置;南昌市高新区下拨了137万元,对未露天焚烧且机械化粉碎还田的农户进行补助,极大促进了农户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性。
加大秸秆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力度。一是开展秸秆还田技术示范。依托农业农村部试验示范项目平台,分别在瑞昌市、临川区、铅山县、奉新县、泰和县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水稻机械化生产模式,重点示范推广水稻秸秆机械混埋还田及翻埋还田等还田新技术、新装备;宜春市在全市共选择30个示范点(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上高县各选择3个连片1000亩以上点,其余县各选择3个连片500亩以上点)开展了“秸秆全量还田技术示范点”。二是推广秸秆利用新技术。抚州市大力推广利用水稻秸秆腐熟作基料,生产竹荪菇、茶薪菇、草菇、平菇等食用菌,宜黄县竹荪种植面积达1万亩,仅竹荪菇栽培一项年利用秸秆量就达总量的30%-40%。三是加大秸秆还田技术培训力度。7月份,省农业厅在南昌召开了全省秸秆普查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普查实施方案、技术规定及质量控制等;临川区、崇仁县等地结合早稻收割,召开了水稻收获集捆及粉碎还田现场会,现场演示推广了集捆机打捆收获、“水稻联合收获+秸秆粉碎”、“旋耕灭茬秸秆还田”等新技术。四是开展政策技术宣讲。省、市、县三级农业系统和科研院校的1000名党员、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93个宣讲团,结合“江西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活动”,深入全省93个农业县(市、区)的1400多个乡镇,进村入户宣讲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与技术模式,宣传秸秆“变废为宝”的好处。
大力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为增加全省可再生能源供应,提供农村秸秆利用的稳定出路,江西省持续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当前已建成7个以秸秆等农林剩余物为燃料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20余万千瓦;还有8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核准在建,分别落地于乐安、瑞金、安远、都昌、寻乌、石城、铅山、贵溪等8县,装机容量24万千瓦。随着现有7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建成投运,一是大幅增加了农作物秸秆利用量和清洁能源转化,据测算,每年需消耗秸秆等农林剩余生物质资源200余万吨,每年可提供10亿千瓦时以上的电能,二是显著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据统计,这7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建成投产以来已利用秸秆总量200万吨以上,按秸秆到厂价240元估算,可为当地居民增收4.8亿元。三是有力促进了大气污染物减排。发电项目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较为稳定的出路,避免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环境的同时,每年可替代节约31万吨煤炭资源,同时还能减排等额数量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有利于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争取各级财政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政策
石晶表示,下一步,省环保厅经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大力推动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等政策支持,探索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构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以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秸秆农用产业发展,安全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推动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
大力强化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管控。积极运用卫星遥感数据、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加强对焚烧火点的监测监控。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露天焚烧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大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宣传引导。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的研究示范,用好“江西智慧农业12316”网络平台和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用实际效果引导、教育农户转变观念,调动农户秸秆利用的积极主动性。持续开展露天禁烧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和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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